高雄市鐵皮違建變光電屋頂再添成功案例

2017-04-17 10:30:34

鐵皮違建變光電屋頂再添成功案例

       高雄共計約40萬棟建築物,其中11萬棟涉有違建物,屋頂防水隔熱建材壽命約十餘年,就必須更換,導致民眾於屋頂增建鐵皮屋,以解決房屋漏水與隔熱問題,這個現象非常普遍,而且嚴重影響都市景觀與公共安全。現今,高雄市工務局為打造綠能宜居城市,積極鼓勵市民在自家鐵皮屋頂申設光電設備,近期於哈瑪星社區成功輔導一例違章建築物深化為綠能屋頂,可以將產生的電能轉賣給台電公司,創造綠能,增加收益,也解決頂樓增建問題,一舉兩得。 
  哈瑪星社區屋主蘇先生表示,想將自家屋頂30年鐵皮汰舊換新,恰巧澎湖親戚家有施作光電板,覺得設置光電板不僅美觀還能增加收益,且約7、8年就可回收成本,未來10至20年還可以發電賺錢,鐵皮屋頂翻修後不只可以有效隔熱,還可以讓違建解套,簡直一舉數得。於是蘇先生在鐵皮棚架上裝設18.85峰瓩(kWp)的太陽光電板,評估每天約可發電66度,全年發電2萬4千多度,售電費率以今(105)年每度6.48元計算,每個月賣電約可獲得12,830元,持續躉售20年,約可以獲得3百多萬元,扣除建置工程費、保固費、營運費,將還有1百多萬元的利潤。 
高雄市政府為轉型綠能宜居城市,並考量市民的需求積極推動「百座世運-光電計畫」,預計4年內完成150百萬瓦光電,去(104)年已達成22.5百萬瓦設置目標,今(105)年已於8月超越原設定目標值30百萬瓦,為明(106)年達到45百萬瓦,工務局在積極作為上,因應太陽光電再生能源及綠建築政策,持續推展高雄既有及新建社區裝設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已陸續完成各相關申裝辦法及法令的修訂。另外對於哈瑪星區域更特別訂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補助哈瑪星地區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藉以鼓勵並提高裝設意願。 
  工務局強調,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多項好處,如可以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的耗損,及降低用電花費。且所轉換的電賣給台電後,今(105)年每度收費約為6.48元,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2%,比定存還高。而一簽約20年,對象又是台電,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此外,其優點還包括屋頂閒置空間可以充份利用,此無疑也是有效活化資產的利多作法。因此工務局鼓勵民眾提出申請,相關訊息請洽該局建管處太陽光電服務窗口陳小姐(07-3368333轉5348)。 




發布日期:105年12月30日。 

相關法規連結
台南市違建改建太陽能屋頂辦法(台南市經發局)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

第 23 條
本市既存違章建築未依規定拆除前,得於既存違章建築之量體範圍內,以
綠建材、再生建材、綠屋頂或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等設施辦理修繕

前項修繕規定由都市發展局定之。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點我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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